尽管整体政策基调仍是“稳”字当头,但在棚改、房地产税等房地产领域广受关注的话题,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描述口吻则有微妙变化。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与去年提出“开工580万套”的棚改目标不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未提出明确的棚改目标。此前国务院曾提出,实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在2018年完成626万套的基础上,还有874万套目标需要完成。
2014年至今,全国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套数分别为470万、580万、600万、600万和580万套,而全国实际执行套数则分别是470万、601万、606万、609万和626万套。从各地陆续公布的地方棚改目标来看,相比2018年可能有较大幅度的下滑。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这是由于当前房地产库存已处于低位,叠加三、四线城市房价在2018年上半年上涨速度较快,需求透支严重,不再强调硬性的棚改目标,是符合市场实际发展情况的做法。
而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上,2018年12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挂牌三宗位于大兴区的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共有产权房。此类基于农村土地“三块地”改革的试点,对于尽快形成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着重要意义。而随着此次报告提出“推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此类坚持多渠道保障住房需求的试点可能会更多。
另外,在提及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工作时,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是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两年提出关于房地产税的相关内容,也是政府工作报告近年来第三次提及房地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