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是指针对城市不符合现行规划用途、利用粗放、布局散乱、设施落后、闲置废弃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存量建设用土地的再开发利用,在国内不同城市,还有过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等类似称法。
截至2017年底,上海、江苏、浙江、湖北、辽宁、陕西、广东等7省市已全面启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相比“存量”开发,地方“增量”开发的意愿更加强烈。已完成项目主要集中在开展工作较早的广东、江苏、浙江3省。随着各地相关规划和文件的部署,相关工作的推进将进一步加速。
据了解,三省已完成项目面积超过全国总体的90%。其中,广东已完成改造面积约32万亩,占本省认定面积的8%;浙江完成改造面积约26万亩,占本省认定面积的23%;江苏完成改造面积约7万亩,占本省认定面积的23%。
现实工作中,盘活存量“做减法”的难度要比新增扩张“做加法”的难度大得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目前还存在内涵认识尚未统一,整体统筹尚待加强和激励政策需要细化等问题。其中,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又存在专项规划缺位、再开发土地区域零散、重量轻质、产权征收困难等问题。
对于地方而言,相比新增建设用地的增量开发,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存量开发,往往涉及征地拆迁等问题,一方面经济成本高,另一方面工作难度大,行政成本也比较高。从地方改造地类情况来看,成本更低的工业用地,在完成项目中占据了更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