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限制房企境外发债用途

2018-06-29 09:33阅读:10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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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企业境外发债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本外币全口径外债和资本流动审慎管理框架体系,合理控制外债总量规模,优化外债结构,有效防范外债风险。

具体来看,国家发改委提出了五项举措:一是着力优化外债结构,重点支持一批综合经济实力强、国际化经营水平高、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的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赴境外发债,引导资金投向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项目,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尽快制定《企业发行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明确发债企业资质要求和条件标准,完善备案登记申报方式和办理程序,不搞变相行政审批,防止自由裁量,为企业跨境融资提供更多便利。同时,加强外债信息汇总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违规约束措施,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规范金融备案登记管理。规范企业举债有关资质要求和资金投向,加强外债风险预警,出台违规行为惩戒措施,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同时,引导规范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资金投向,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避免产生债务违约,限制房地产企业外债资金投资境内外房地产项目、补充运营资金等,并要求企业提交资金用途承诺。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主动加强国际资本市场分析研判,合理配置资产负债,优化币种和久期匹配。引导企业使用货币互换、掉期、远期外汇、期权等衍生产品防范汇率风险,降低债务成本,增强偿付能力。完善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主动加强与国家外汇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强化监管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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