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 北京暂不发放新版不动产登记证

2015-03-02 10:52阅读:7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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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启动实施。然而,日前,据北京市国土局消息,现阶段,北京暂不发放新版的不动产登记证,各部门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目前本市已研究制定了机构职责整合初步方案,年内将完成不动产(不动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统一登记的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近日北京市国土局明确,现阶段,北京市办理房屋、土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的政策和程序不变,本市国土、住建、园林绿化、农业等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再颁发新版权属证书。而按国土部要求,各地依照在登记过程中遵循“不变不换”原则,即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不得强制要求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因此,此前已依法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旧有效,不需更换。

据悉,在回应为何北京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慢人一步”时,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北京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尚处于整合阶段,按照国土部关于“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前,要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的地方,才能停止发放旧版证书,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平稳有序”的规定,可以暂不发新版不动产登记证。目前,北京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在稳步推进,在此前已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市里研究制定了机构职责整合初步方案,正在报市政府审批,预计年内将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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