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出台首套房贷新政细则

2014-10-11 03:46阅读:4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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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继建设银行10月9日晚宣布执行房贷新政之后,10日,中国银行表示,中国银行各分行已于10月1日起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首套房贷政策。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对有一套房、未还清贷款的北京客户,再购房贷款首付比例由70%降至60%。

在总行层面,10月10日,中国银行表示,中国银行各分行已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中国商品房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中行方面昨天表示,将授权各分行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并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兴业银行10日表示,该行已拟定贯彻落实实施首套房贷政策细则,将于近日正式实施,对于分行来说,兴业银行给了自主决定利率的权限。具体来说,兴业银行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1套住房、无购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各分行可综合考量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条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在央行、银监会规定的范围内执行。

在分行中,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表示已经出台房贷新政细则,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已按新政执行,除此之外,对有一套房、未还清贷款的北京客户,再购房贷款首付比例由70%降至60%。对外地客户在外地没有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贷款且北京没有购房,在京购房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业内人士表示,建行北京分行的细则对二套房首付利率也进行了调整,意味着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客户首付可以下降10%,从而降低了购房压力,对这部分购房人来说是一种保护。这样的调整更科学、更能保护有真实购房需求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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