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4至2017年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约13.8万户

2014-08-09 09:30阅读:4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省正积极做好棚户区改造用地保障工作,2014至2017年广东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约13.8万户。

据介绍,目前广东全省多个地市深挖政策潜力,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棚户区改造的土地(中国土地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供应工作。如肇庆市主要以异地集中改造为主,改造前后地块用途不变,供应方式为公开招拍挂或协议出让,肇庆市从2014年起,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8000多户,涉及土地总面积约70公顷,预计可节约土地面积20公顷。清远市则计划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共68栋,涉及用地面积38.42公顷,需收回使用国有土地9.8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28.58公顷。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将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将对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信息。

为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广东省将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回、征收、出让、利用等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