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住房政策获中央认可 有望列入《国家住房保障条例》

2014-02-24 10:40阅读:4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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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3月15日,北京市具有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型商品房已经开始第二批申报;与此同时,2月17日、18日,广东和广西分别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将研究共有产权住房(住房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开发建设、供应方式和产权划分等政策,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

对于目前试点地区的实施情况,深圳的安居房和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都比较受认可。据知情人士推测,在中央大力主张推广共有产权住房的前提下,预计未来珠三角等沿海城市,或许会是下一批推出共有产权房的地区,极有可能会借鉴北京和深圳的经验。

据了解,在有望于今年发布的《国家住房保障条例》中,共有产权住房也将作为保障的基本形式之一被列入。

实际上,在此次鼓励全国推广共有产权住房之前,江苏淮安、上海、甘肃、安徽、海南等多地都试行推广了共有产权住房。当时住建部的表态是“允许各地开展试点,不会卡得太死,但也不会专门推广”。

北京的做法获得了中央的认可。对于楼市调控,由于压力巨大,北京市一直是落实诸如“新国五条”等调控政策最严格的城市之一,据接近北京市住建委的消息人士介绍, “新国五条”实际上是由北京起草后提交中央的。

为了进一步巩固调控效果,北京市在2013年年底推出了自住型商品房。从2013年12月开始,北京二手房价格开始了持续下跌。2014年将有超过4万套的自住型商品房入市,这相当于2013年北京市纯商品住宅成交量的一半。中央认为这增加了市场的有效供应,将起到很好的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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