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在“2013年度全国十大税收新闻评选发布会暨2014年中国税务报社专家新春座谈会”上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应全套清理整合,该排除掉的排除掉,让明规则浮出水面。

针对房地产税争议多、推出难度大这一现实情况,贾康表示:“在适时推进改革方面,很难先有一个无争议的法规,然后再推进改革。”在他看来,配套改革里既要有顶层规划水平的提高,又要继续允许先行先试,允许继续摸着石头过河。否则,他认为,“按照讨论《预算法》修订情况来设想一下房地产税立法过程”,真有可能争论十年、二十年都不一定有结果。
据参加此次座谈会的有关专家透露,国务院已开始着手开展房地产税(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具体工作,并且希望能够在2014年底前形成统一方案,然后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称,现行的房产税条例始于1986年,如果1986年直接制定一个房产税法,不会像今天的阻力这么大,因为那时候利益集团还没有形成。今天重庆、上海实行房产税改革,有很多批评。在利益集团形成的情况下,我们通过什么方式找突破口和抓手?就是要通过立法,在《房产税暂行条例》基础上上升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