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规定建筑外立面禁用色 避免恶俗过深单调趋同色彩

2013-12-24 11:49阅读:3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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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济南市建筑色彩应用技术导则》对建筑外立面禁用色作出规定,避免建筑(中国建筑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外立面恶俗、过深、单调趋同的色彩。

《导则》提出,建筑色彩应遵循自然原则、人文原则、功能原则、视距原则、艳度原则,要与自身功能、形式、体量相协调,单体非教育建筑色调原则上不得采用大面积(指占建筑立面总面积的30%以上)高彩度的原色和深灰色,如红、黑、棕、紫、绿、蓝、橙、黄等,更不允许高彩度搭配的外观色彩,城市特殊需要警戒和标识的构筑物除外。同时,玻璃幕墙应充分考虑其反光系数对色彩的影响。
济南市规划局负责人表示,建筑是城市色彩的主要载体,应严格限制在建筑上大面积使用高艳度的色彩,形成品质良好的视觉景观,驱除噪色。

在《导则》中,根据建筑不同的功能特征,济南市将建筑分为居住类建筑、商业类建筑、办公类建筑、工业类建筑和其他建筑等五大类分别进行色彩管控和引导。其中,居住类建筑覆盖面积大,使用频率较高,应该符合人们对居住环境的审美需求,形成温馨、宜居的色彩景观。墙面基调色宜采用高明度低纯度的暖色;辅助色和点缀色与基调色宜形成中对比的搭配关系;建议低层和多层建筑采用坡屋顶形式。

同时,济南市还对沿街建筑色彩控制及楼群建筑控制、建筑外立面色彩设计引导及细部控制、建筑屋顶色彩控制、建筑材料控制及建材施工色彩控制等,都作出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特别指出,建筑外墙对于反射能力强的釉面砖等应限制其应用的面积及区域;建筑外立面对于反射能力强(近似镜面效果)的玻璃或玻璃幕墙,依据国家标准规定,玻璃反射率须严格控制在30%以下;具有现代风格建筑物幕墙玻璃面积严格控制在7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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