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6日12时10分,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2幢居民楼房突然整体倒塌。时隔近一年时间后,引发广泛关注的宁波的“楼倒倒”事故调查结论终于出炉。今年12月12日,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一起由墙体的拆改和工程的质量两方面原因综合影响导致的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的副组长、宁波市安监局副的局长许清辉表示,从调查看,房屋拆改承重墙体、违法搭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房屋外立面情况非常普遍,每层都存在拆改现象,尤其是底层承重墙体(中国墙体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拆改最为严重。目前已查明的拆改情况就达8处,其中103室有5处。
调查还发现,尽管该房屋的设计满足当时的设计规范,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部分结构材料强度不足,防潮层施工不规范。经抽样检测,部分圈梁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指标要求,墙体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普遍偏低;调查范围内的砖块抗压强度离散性较大,部分不能满足设计指标要求,这些工程质量问题都导致了墙体承载力的下降。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是对宁波市江东区房地产管理处、宁波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现名为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江东区城管局、江东区明楼街道办事处、宁波市住建委物业和房屋管理处等5部门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免职、留党察看、记过、警告等处分;103室业主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