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京沪广深之后,武汉、沈阳、南昌、南京等二线城市也加入新一轮楼市调控大军,出台调控新政。截至目前,本轮已有14个城市出台楼市(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调控新政。
有分析人士认为,本轮地方层面上的新政是局部性的、阶段性的。本轮四季度以来的地方新政,主要针对年底房价控制目标的压力,至今,对于今年以来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一线城市而言,完成控制目标已无可能,因此当前的新政更多是出于“象征性”意义。
从实际情况来看,北京、深圳和广州一线城市新政出台前后市场成交规模并无显著下滑。11月28日成交指数显示,一线城市成交指数为50.52,环比下降1.19;二线城市成交指数为89.22,环比增加19.51;三线城市成交指数为117.82,环比上涨25.74。此外,从项目销售上看,地方新政也未对新开盘项目造成明显影响。
在部分信托业人士看来,一、二线城市的楼市存在不同程度的泡沫,地方楼市新政若引起房价变化,对于地方基础设施信托和房地产信托的影响不可小觑。业内人士认为,信托公司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所带来的持续影响,注意建立健全各类风险防控指标体系。
对于房地产信托,一位信托经理表示,有抵押的房地产信托,如果地区房价高,抵押物流动性通常比较好,不担心变现困难导致难以偿付,违约风险较小。相反,如果地区房价低,抵押物的估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能更高;对于无抵押的房地产信托,通常要求交易对手有较雄厚实力,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在地区房价也能成为衡量一家企业实力的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