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重庆2011年1月成为第一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后,3年转眼过去,伴随着质疑和博弈,房产税(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第二波试点越来越近。据了解,广州、深圳等地方政府制订的试点方案已经成型。据一位参与方案制订的专家介绍,从制度设计上看,他们征收的对象是增量房而非存量房,但该人士并未透露税率等内容。

但广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财税部门并未对此消息作出正面回复。不过,有专家分析称,房产税试点城市选择谁,一个前提就是该地区条件是不是成熟,同时有没有方案上报;中央不大可能直接指定。
值得注意的是,房产税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诸多决定中惟一明确表示要加快立法的税种。决定中提出,将加快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是先立法,还是先推进试点?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倪鹏飞认为,两者并不矛盾,房产税试点不能等,同时立法也在准备当中。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此前亦表示,目前在部分地区房产税改革的先行先试和立法并不矛盾,可同时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