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信息,昨日,朝阳、昌平、密云、门头沟挂牌4宗地块,其中除密云和门头沟地块已经明确将配建自住型商品房之外,朝阳东坝和昌平沙河地块在竞价达到合理上限后,将转而通过现场竞报配建自住型商品房(商品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这是北京市发布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之后,首次密集推出相关地块。
公开信息显示,密云县水源路南侧土地储备项目A-2地块F2公建混合住宅用地、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R53托幼用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将招标出让,该地块建筑控制规模442170平方米,该项目需建设25000平方米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房屋销售限价为10500元/平方米,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门头沟区门头沟新城MC08-014/015地块住宅混合公建、商业金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建筑控制规模201697平方米,需配建“经济适用住房”100套,销售价格为8000元/平方米;需配建15000平方米自住型商品住房,房屋销售限价为22000元/平方米,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单套商品住房总价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朝阳区东坝南区1105-655、657号地二类居住、小学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建筑控制规模91883平方米,将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7800平方米的限价商品房。该宗地块设定合理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竞报自住型商品房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6.5亿元,竞价阶梯为100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为5亿元。
昌平区沙河镇C-X06、C-X07、C-X10地块二类居住、公建混合住宅、托幼用地项目(配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建筑控制规模276965平方米,将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57300平方米的人才公共租赁住房。该地块也挂牌出让,设定合理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竞报自住型商品房的方式确定竞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