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以来,多省、市开始冲刺住房公积金的征缴目标。按照某地方公积金部门负责人的解释,作为一项互助性、封闭运作的资金,公积金的缴存面直接与市民买房后的公积金使用挂钩。因而,缴存者越多,公积金的资金越宽裕,反之则更加的紧张,强化公积金缴存工作,成为公积金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乡市房管局局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聂玉国表示,近阶段扩面的标准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将住房(中国商品房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公积金缴存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要将本单位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职工,特别是将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长期临时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力争全新乡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在2014年底前达到80%。
针对覆盖面提出冲刺要求的,不止新乡市一个地区,10月下旬,苏州市亦对住房公积金的征缴工作提出要求,表示力争年末实现“职工月均缴存水平比上年提高10%”,及“全市城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80%”的“双实现”扩面的目标。
针对住房公积金的每次争议,都触动决策层对公积金制度公平性的思考。实现公平,不能只盯着缴存。中低收入者除了缴存额度较低外,在使用上也有种种不便。有业内人士指出,从制度层面来看,目前我国公积金制度还不够完善,要想达到制度公平还需要作出适时、适当的调整。
接下来,有必要进一步出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单位缴交的强制性,明确征缴范围。同时,规定可操作性强的惩戒措施,各级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职工提起的住房公积金诉讼必须受理;将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普惠制安排,覆盖到全社会所有职工,特别要消除用工身份上的差别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