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推移,大量城市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面临维修和更新改造,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需求日益凸显。然而,由于申请主体缺位,业主“确认难”以及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承担义务的意识欠缺,造成了房屋维修资金“存量大、使用难”。
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7月底,天津市累计建立了商品房维修资金189亿元,其中已出保修期的商品房维修资金68亿元。目前,该市累计使用维修资金约2.24亿元,占已出保修期项目归集金额的3.29%。
对于这种情况,有关专家和主管部门建议,培育住宅小区业主组织,代表业主权责、切实行使职能。与此同时,主管部门应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简化资金申请手续,建立拨付维修资金快速通道,并灵活资金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