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委昨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居住建筑设计水平,依据新发布的《北京市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进行精细化设计。《北京市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是今年6月发布实施的,内容包括建筑风格、色彩、造型、材质、屋顶、小区公共空间环境、沿街景观等各个方面。
对于居住小区的建筑形态设计,如高度、宽度等方面,导则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一个小区的建筑不应该是完全一样的‘排排楼’,应该形成高低错落。而且建筑也不应该过大过宽,特别是建筑之间要留有一定的空间,保证小区的通透。外观上,导则建议住宅建筑选择暖浅低艳的色彩作为基调色,使城市住宅形成整体亲切、明亮的色彩感受,高层住宅大面积建设应避免选择过于深暗冷色作为基调色。
值得注意的是,导则中还特别提出,高层住宅顶部不允许通过开门窗、预留洞口等形式设与户内联通的平台或晒台。这意味着过去一些顶层住户开门就可以出去的晒台,或是楼顶与顶层住户联通的平台,将来在楼房设计时都不会再出现了。同时,导则还规定,高层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置这些要求,除了保持楼体美观外,另一个原因就是防止滋生违建,影响建筑安全。将开敞式阳台封起来,或是将顶层的平台、晒台封起,成为所谓的阳光房,就有可能出现违建。而从建筑设计上来规范,可以从源头杜绝这些违建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