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朝阳区房管局透露,8月1日起,以银行为第三方对二手房交易资金实行监管,以网签合同日期为准。买方需将除贷款外的全部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这也意味着,今后,买方恶意拖欠房款现象将可避免。
因此,以后凡朝阳区内存量房屋(中国商品房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经过经纪机构成交并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须接受资金监管。不过,自行成交的二手房买卖,买卖双方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资金监管。如不选择,将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风险。
朝阳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朝阳区房屋登记量占全市总量的1/3,其引发的资金纠纷案件时有发生。这次推出以银行为第三方对存量房交易资金实行监管,主要是为了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但此次实施的由银行监管二手房交易资金,仍不能解决“阴阳合同”问题,因为买卖双方可以自行支付和收取阴阳合同中产生的多出来的交易资金,这笔资金不受监管,面临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