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对象面向增量住房是开征房产税的大方向。”权威人士表示,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完善税种、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是重要方面,因此,在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开征房产税是大势所趋。“现在正在考虑择机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今年会有具体动作。”近日,有关负责人对国务院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税改革试点范围做出回应,这也正式将房产税试点扩围一事提上日程。
据悉,出于试点顺利落地的考虑,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围已确定“向增量开刀”的思路,该思路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增量住房进行征税,不会覆盖存量;二是在划定人均免征面积的基础上,对超出部分征税。高层针对房产税的表态渐趋明确,说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思路逐渐明晰。尤其上海、重庆于2011年初启动房产税试点之后,推广该税种征收的大趋势日趋明朗。下半年将是试点扩围的关键时点。继此前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之后,新一轮试点可能在较大范围内铺开,杭州很可能在扩围之列。据了解,杭州与另一省会城市房产税试点上报方案略有不同,但“增量征收”将是基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