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以内将不再新增供应住宅用地和大型公建用地

2012-03-08 10:29阅读:6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三环以内原则上不再新增供应住宅用地和大型公建用地,四环以内原则上不再新增供应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以及大型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北京5日公布《2011-201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计划显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将控制在28000公顷左右。其中,交通运输、水域和水利设施及特殊用地550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4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600公顷,住宅用地9300公顷,商服用地2200公顷。而在9300公顷的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宅用地为4800公顷。在保障性住房用地中,有包括900公顷公租房和廉租房用地、1100公顷限价房及经适房用地(含中央单位)、2800公顷定向安置房用地。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北京将重点推动城乡接合部、城市南部和西部等薄弱地区发展,引导重点新城和小城镇建设。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土地供应主要集中在朝阳温榆河和垡头地区、海淀产业园、丰台丽泽商务区和河西地区、石景山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土地供应主要分布在大兴、通州、顺义、房山、昌平等新城范围内。严格执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控制标准,住宅用地的容积率不得低于1。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