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土部“松口”同意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的试点,引发社会关注。昨天,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表示,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的试点有严格的限定条件,仅限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由省级政府审核同意试点方案并报国土部批准后,可以开展试点工作。
国土部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提出了4点要求,“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国土部内相关人员认为,所谓局部试点、封闭运行,就是各地的试点仅限于国土部批准的具体项目,只能在该项目进行试点,而不能扩大化。
目前,北京、上海作为两个试点城市已获批准先行试点。北京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近日表示,目前国土部只批准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的办法,还没有批准试点方案。“国土部要求试点封闭运营,结果可控。我们目前正在制订试点方案,完成以后要经过国土部的审批。”
据了解,北京此前申报试点包括海淀区唐家岭、昌平区北七家等项目。唐家岭回迁房即将完工,但公租房建设尚未启动,具体建设方案正等待上级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