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公民的公德意识、文明意识、服务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当好文明东道主,共建国际旅游岛”的良好氛围,使讲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成为全省公民追求的目标,特决定开展“国际旅游岛文明公约”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约内容
公民在公共生活方面(包括: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出行、文明社交、文明购物、文明驾车、文明旅游等)的自我约束条款。
二、公约要求
1、观点正确,主题鲜明,高度概括;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文字简洁生动,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市民素质中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同时,体现海南独特的文化魅力和生态环境,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展示国际旅游岛的新形象、新风采。
2、作品体例不限,涉及平面、影视、广播的应附详细说明资料;
3、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出现著作权问题,由作品创作单位和个人负全部法律责任。
三、参与对象:海南省内外公民
四、征集形式
1、文字类作品使用A4纸打印,邮寄到省文明办(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广场4号楼202房;邮编:570204;联系人:邓春玲;联系电话:65371533)。
2、电子类作品发送至省文明办工作邮箱:hnswmb@163.com,邮件主题为:国际旅游岛文明公约,每个邮件可包含多个附件。
3、每份稿件下方均需注明应征者姓名、地址、邮编、电话。
五、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0年3月1日止。
六、奖励方式
1、评选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2、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在推荐优秀作品时可作适当改编或再创作。
3、征集活动结束后,海南省文明办将选出20件优秀作品,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出国际旅游岛文明公约。凡是进入前20名的优秀作品,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并向媒体或有关单位推荐,作为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公益广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