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的肉制品、炒货、蔬菜、发酵酒及配制酒、水产品、豆制品、大米等6大类食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50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抽检了肉及肉制品6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4批次,酒类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全部合格;抽检了粮食及粮食制品8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了蔬菜及其制品17批次,不合格1批次。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食品(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
该局提醒市民,消费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