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从辽宁省食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强化流通食用农产品监管,辽宁省在全国率先成立流通食用农产品专职机构。目前全省78个县、区已成立了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办公室机构。
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环节。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百姓餐桌上的食品(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
目前,辽宁省食药监局已经设立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专职办公室,截至5月底,全省已有78个县、区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结构。按照计划,年底全省100个县、区将全部组建一套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工作体系。
目前,辽宁省食药监局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办公室已完成对全省63个批发市场和1710个零售市场的摸底调查,建立起全省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全省农产品流通诚信体系、追溯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未来通过追溯系统可将食用农产品从餐桌追溯到田间地头。
同时,辽宁省将把义县、朝阳县、东港市建设成为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示范县(市),并把沈阳雨润农产品批发市场、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作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的试点。每个市都将建立一个批发市场试点,力争到2020年实现将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省份”。
据了解,辽宁省食药监局现已与省农委、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兽医局联合下发 《关于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分别与这四大部门签订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省食药监局还将联合省农委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推动市、县级政府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