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食品生产监督抽检不合格名单,共有71个批次食品被检出不合格,其中瓶桶装饮用水合格率偏低,共有30个批次不合格。另有2批次食用油(食用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检出含致癌物质。
近期,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豆制品、饼干、食糖、茶叶、糕点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1973批次,目前公布了71批次抽检不合格名单。
抽检结果显示,瓶桶装饮用水合格率偏低,共抽检了289个批次,有30个批次不合格,其中有26个批次是因为菌落总数超标不合格。
据介绍,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出菌落总数超过标准值,说明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此外,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除了菌落总数超标,柳州、防城港、钦州的3家企业生产的瓶桶装饮用水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天然矿泉水中属于“不得检出”的物质。
该物质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于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对于抵抗力较差的人群,饮用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瓶(桶)装水存在健康风险。
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有几种可能:一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等导致。
桂林一家企业的饮用天然泉水还被检出总砷超标。由于砷俗称“砒”,因此近年来常有媒体报道将总砷超标的饮用水跟“含砒霜”划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