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人大审议 罚款额度或大幅提高

2014-06-23 10:46阅读:6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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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将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这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法律颁布于2009年,实施仅5年即面临大修,无论官方还是学界,都感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快”。

早在去年10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多名专家表示,本次提请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多数修改内容延续了送审稿的思路,比如坚持“重典治乱”,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政府失职将被问责。

2013年3月,国务院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对食品安全(中国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器市场调查研究报告)监管体制做出重大调整,组建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这次修法的直接动机是2013年的机构调整,新的食品监管机制应该用法律条文确定下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贵松说。

据多名参与征求意见的专家透露,本次修法将明确约谈制度:地方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上级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此外,有学者建议,对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的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对于启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局长张勇透露,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通过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和更严厉的惩处,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官员介绍,“重典治乱”成为本次修法的主导思想,将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据悉,送审稿中,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现行法律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

在资格惩罚方面,送审稿提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据了解,在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这一新规有望保留。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介绍,目前保健食品监管、网购食品监管等领域存在法律法规空白。上述监管空白,有望在本次修法中弥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本次修法应该加大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责任,让第三方承担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使消费者放心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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