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对麦乐鸡食品含化学添加剂一事进行监测

2010-07-07 11:10阅读:66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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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麦当劳麦乐鸡中含有“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一事引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关注,6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此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认为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和2007年8月7日卫生部第15号公告,“聚二甲基硅氧烷”可以在食用油脂和肉制品工艺中使用。其中,在食用油脂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mg/kg,在肉制品工艺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特丁基对苯二酚”可以在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及油炸食品中使用,最大使用量为0.2g/kg。

6日,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在声明中表示,“聚二甲基硅氧烷”是一种国家允许使用的消泡剂类食品添加剂。而“特丁基对苯二酚”是一种国家允许使用的安全高效的食用油脂抗氧化剂,适用于植物油、猪油等,具有良好的抗氧化作用,可增强油质在保值期内的稳定性。

针对麦乐鸡食品中添加的“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两种化学成分添加剂是否会对人体造成伤害,6日上海市食品学会食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志英做出回答。

马志英说,“添加量的多少往往是通过对毒性进行一定的安全评估后得出的结论,毒性体现在哪些方面,每天或是每周允许摄入量为多少才是安全的,在此前提下做最大限量的风险评估。”

从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的声明来看,麦当劳售卖的麦乐鸡中“聚二甲基硅氧烷”、“特丁基对苯二酚”两种物质的含量符合现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但马志英指出,目前消费者对于餐饮企业提供的食品使用了哪些添加剂并不知情。据他介绍,根据《食品标签法》规定,包装食品需要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内容,但目前我国并未规定餐饮企业在售卖他们的食品时需要对食品添加剂有一个硬性标注的法律或是法规。

马志英还说,“在此前提下,即便企业使用添加剂合乎规定,然而消费者一旦获悉了原本并不知情的企业行为,其在心理上就容易产生抵触情绪,甚至难以接受这样的做法。”

在他看来,监管部门应不断完善有关添加剂标注的法律法规,以此明确生产企业的职责,并从源头上让消费者有知情权。而从生产企业角度来讲,在相关法律法规尚未明确之前,企业不妨自觉地公示其食品添加剂的内容,让消费者在知情后再做出个人的消费选择。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麦当劳麦乐鸡相关产品进行监测,同时要求各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200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显示,全国随机抽取的930批食用油样品中“特丁基对苯二酚”均未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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