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米进京获运费补贴
在1月12日上午召开的全市粮食流通会议上,市粮食局透露,为稳定东北大米市场,保证国产大米的销售,本市已出台了采购2008年新产东北粳稻(大米)运费补贴的实施意见,规定本市企业采购东北大米将获运费补贴,从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购买并外运粳稻铁路水路联运每吨可分别获得补贴130元、160元和280元。运费补贴对象包括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企业,补贴期限为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
市粮食局局长李广禄介绍说,本市将采取4项措施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包括:加强市区两级粮油市场监测,根据形势变化调整监测频率和密度;加大市储备粮轮换力度,优化储备粮油的品种结构;加强粮食供给应急响应,应急投放的货源衔接;加强本市与主产区的粮食产销合作,稳定本市粮源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