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炳熙: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仍十分有限

2019-12-18 06:18阅读:18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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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金融信贷资产都适合发行ABS,是否通过证券资产化来融资,是受到发行成本、资产风险和市场接受度等众多因素影响的。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发行ABS或许并非是最合适的融资渠道。

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小微金融企业贷款ABS发展仍较慢主要是由三点原因造成的。首先是小微企业发行ABS的底层资产相比其他大型企业ABS资产信用风险要大得多。第二个原因就是小微企业贷款的标准化程度很低,再加上企业体量小,因此发行贷款ABS的成本非常高。第三个原因就是小微企业的贷款期限较短,并不适合发行周期较长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如微小企业贷款ABS中,最近一期为兴渝2019-1产品,其发起人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优先A级“19兴渝1A”和优先B级“19兴渝1B”的预期年限为2.28年,而很多产品优先级期限不足1年。
  有第三方机构的研究报告指出,一方面,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总体表现较高,且受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投资人对小微企业ABS基础资产的真实违约水平了解不足,从而限制了其对小微企业ABS的投资热情;另一方面,投资人对小微企业ABS的信用风险分析方法容易出现分歧,目前国内尚未有统一的评级标准。

近年来,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为小微企业ABS未来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小微企业贷款ABS的未来发展空间潜力是巨大的,因为小微企业的资产出表和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动力会驱动和支撑未来各银行继续发行小微企业ABS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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