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曾明确指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事实上,“三权分置”的做法借鉴了农村承包地的“三权分置”办法。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曾提出,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我国的农村承包地已经实现了“三权分置”,就是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这个路子也可以借鉴引用到宅基地以及闲置房的使用上。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文件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来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际上就是讲的这件事。“就是在坚持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资格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适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
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曾明确指出,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可以通过允许宅基地租赁等方式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例如可以开发出来搞民宿和农村休闲设施等,城里人需要,农民有收入,和国家政策也相符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今年2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还曾表示,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鼓励各地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结合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