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开伟:金融机构规范化亟需处理好五大关系

2017-10-17 05:08阅读:5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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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场地方金融监管改革的风暴即将席卷全国,这场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是各省(市)地金融办,改革内容是为其加挂金融监管局牌子,增强监管职能。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了解,河北、山东、深圳金融办已加挂金融监管局牌子,江苏、湖北等地也正在研究推进这一调整,更多的地方也将陆续加入这场改革之中。

从当前现实看,各地方政府掀起的这场改革确有必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紧迫性。一方面,全国各地类金融机构如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都处于散乱状态,监管分属不同部门,陷入比较混乱的局面;而这些类金融机构又被正规监管金融机构边缘化,不少处于野蛮无序生长状态。另一方面,我国类金融机构近年发展迅猛,几乎已近失控状态,由于正规金融监管机构不愿监管,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又力量有限,且监管职能分散不同政府职能部门,导致类金融机构监管空白与重复并存,一些风险事件的暴露更凸显当前地方金融监管格局内在的矛盾。

再一方面,类金融机构经营的是金融业务,由于金融业务具有较强的风险外溢性和专业性,必须要求有专门监管机构对其加强严厉监管,否则就会产生较大的金融风险隐患并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而且,目前一些类金融机构的风险内控机制脆弱、业务操作不规范、经营方向发生严重偏差,已经并正在滋生较大经营风险隐患,亟需强有力的、专门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监管,才能将类金融机构各类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此,笔者认为要让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局充分发挥好金融监管作用,并将类金融机构监管推向正轨,促进类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亟需处理好五大关系。

首先,处理好地方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有效整合类金融机构监管资源,形成地方金融监管合力;其次,处理好地方金融监管局与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有效协调监管力量,消除离心离德倾向;再次,处理好类金融机构监管与原有金融机构监管之间的关系,出台科学监管规章,有效堵塞改革期间可能出现的监管真空;第四,处理好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寻找监管利益共同点,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最后,处理好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目标与金融监管力量之间关系,组建懂金融业务、有金融监管经验和能力的精干队伍,消除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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