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援助类资金属于商务部管理,但与外交部的协调性不够,与发改委主管的国内产业协调也不够。因而援助性贷款应与开发性贷款相结合,形成资金联动。另一方面,通过信用合作走国际市场融资之路。具体办法是通过中国增信的模式。因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用普遍偏低,金融风险较正常国家大,在国际市场上融资成本也要高。但是,如果通过与中国的合作,使其增信,就会提高在国际市场的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
除此之外,还要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在沿线国家开设分行或子行,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加强货币清算等基础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更好地服务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和经营活动,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必须同步跟进。尤其是在相对落后的国家,其银行体系落后,结算效率低,货币汇率波动大,往往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不利于企业投资和经营。也要帮助沿线国家建立和发展直接、间接融资体系,搭建跨国证券交易所作为融资平台。
同时,适度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吸引区域内优质企业到我国进行股权和债券融资,在方便国内资本对外投资、增加对外资本供给的同时,也丰富海外人民币的投资标的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并为后续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培育市场基础。当然,还要开发出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契合沿线国家的融资需求。
考虑到沿线各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差异,我国作为“一带一路”区域内的金融大国,应针对各国、尤其是那些贫困国家的社会文化特点和切实需求,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定制化、个性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