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扬: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要立足国情

2015-11-16 02:42阅读:3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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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多方关注的金融业大监管改革事宜上,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机构从分业监管走向混业监管,并把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金融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态纳入统一监管的问题已经没有太多争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日前提到,要对现行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改革。但是,具体的机构改革问题仍然停留在意见纷纭的阶段,并且在政策的酝酿期中间,市场已经开始出现一些误读。

目前的意见纷纭,主要集中在央行[微博]和大金融监管委的职能设定和机构设置上面。对于中国的大监管改革中,央行和大金融监管委的设置问题是否要参照发达市场国家,并不是最重要的。在中国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过程中,监管部门的设置只能是根据我国的情况,以推进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发展进程为依归。在这一过程中,央行要承担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和人民币国际化政策职能,来围绕宏观经济目标,执行相关政策。

同时,应该注意的是:央行作为中国宏观经济政策中的货币政策部门,为实现其政策议程,本身也会作为市场参与者进入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参与市场交易。而若为了回避央行作为市场参与者去监管其他的市场参与者们,就需要剥离央行的市场参与部门,但这又会影响央行执行货币、汇率和人民币国际化政策的职能,所以,并不可取。

一个宏观政策职能机构,也就是央行,和一个与央行分立的大金融混业监管委员会,则是适应中国金融发展现阶段的正途设置。这样的安排,与中国当前需要多大程度的市场化监管或者监管集权没有关系。可以考虑,大金融混业监管委员会的监管职能和审批职能设置方面,是要在目前的银监、证监、保监“三会”市场化监管程度上继续走远。或者,是否需要为混业监管初期安全性的考虑放慢市场化监管改革进程,这还都是另一个层面上的问题,需要另外的单独讨论。在国家中央机关的机构与编制管理问题上,金融主管监管机构的定职能、定机构与定人员的三定工作相对技术性复杂性较高,不同的问题分开讨论,不混在一起,则能避免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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