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30%

2019-02-01 11:32阅读:14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近日,笔者从上海市人民政府获悉,上海市人民政府于今日发布《关于调整本市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上海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30%。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级政府规定,上海据此确定的减除比例为20%。

为了全力支持上海市民营经济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经上海市政府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将上海市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由20%提高至30%,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