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前三季度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2018-11-02 10:46阅读:7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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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商贸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前三季度,甘肃省商贸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推动消费转型升级,消费品市场保持了平稳运行的态势。甘肃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07.1亿元,同比增长8.0%,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与1-8月份持平。增速居全国第21位,位次比上半年前移1位。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城镇增长快于农村。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8.3亿元,同比增长8.1%;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8.7亿元,同比增长7.6%。城镇增长快于农村0.5个百分点。

(二)商品零售额和餐饮收入稳步增长。全省实现商品零售额2149.9亿元,同比增长8.1%;实现餐饮收入357.1亿元,同比增长7.8%。

(三)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保持增长。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1.7%;日用品类同比增长3.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增长1.8%。

(四)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增长17.0%,比1-8月份提高了2.2个百分点;文化办公用品类同比增长16.3%,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24.4%,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五)居住类商品销售回升。家具类同比增长12.7%,比1-8月份提高3.8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增长11.0%,比1-8月份提高0.8个百分点。

(六)石油及其制品类增速回升,汽车类降幅收窄。石油及其制品类同比增长10.4%,比1-8月份提高0.3个百分点;汽车类同比下降5.6%,比1-8月份收窄0.5个百分点。

(七)行业销售保持增长。

批发业实现销售额4773.9亿元,同比增长19.2%,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了7.5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提高了5.7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3233.8亿元,同比增长24.6%,增速比上半年提高11.2个百分点,比1-8月份提高2.1个百分点。

零售业实现销售额2703亿元,同比增长11.3%,比去年同期回落了0.8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销售额634.1亿元,同比增长3.4%,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与1-8月份持平。

住宿业实现营业额85.2亿元,同比增长12.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2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住宿业实现营业额27.8亿元,同比增长6.9%,增速比上半年回落0.9个百分点,比1-8月份回落了1个百分点。

餐饮业实现营业额583.3亿元,同比增长11.6%,比去年同期回落了3.6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1.6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营业额26.9亿元,同比下降4.3%,增速与上半年持平,比1-8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

(八)旅游市场持续活跃。前三季度,全省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5亿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683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3.7%和29.3%。

二、影响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批发零售业销售额均呈增长态势。前三季度,全省批发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9.2%,增速比上半年提高5.7个百分点;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1.3%,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3233.8亿元,同比增长24.6%,增速比上半年提高11.2个百分点,比1-8月份提高2.1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销售额634.1亿元,同比增长3.4%,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与1-8月份持平。全行业批零销售额均明显提升,对上拉社零额增速起到积极作用,也是消费市场提振信心的有力保障。

(二)石油及其制品类增速回升。受油价多轮上调等因素影响,1-9月份石油及其制品类零售增速回升,同比增长10.4%,比1-8月份提高了0.3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达34%,对限额以上零售额起到正拉动作用。

(三)开展促消费活动对全省消费品市场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黄金周期间,全省消费品市场消费活跃,各市州都积极利用十一黄金周组织企业开展各类丰富的促消费活动。其中,兰州市举办了2018拓市场、促消费“畅想兰州购”系列活动,从9月9日至10月7日为期一个月,以节庆促销为依托,为企业搭建促销平台,30余家企业踊跃参加。通过开展以上系列促消费活动,对全省消费品市场的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四)居住类及消费升级类商品较去年同期均有提升。2018年1季度,家具类商品累计同比下降分别是8.4%、7.7%;从1-4月份开始,家具类商品累计同比增长分别是1.1%、4.8%、5.8%、4.8%、8.9%、12.7%。1-5月份,家用电器类商品累计同比下降分别是14.7%、2.2%、2.8%、4.6%;从1-6月份开始,家用电器类商品累计同比增长分别是4.6%、6.5%、10.2%、11%。居住类及消费升级类商品逐渐呈现正增长态势,向上拉动社零额增长。

(五)汽车类消费持续回落。1-9月份,汽车类商品销售累计同比下降分别是4.8%、3.9%、3.5%、6.7%、6.8%、6.5%、6.1%、5.6%。汽车类消费呈现明显回落的态势,且占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达24%。一是从1-5月份开始,汽车类商品销售回落较大,主要受消费者和经销商对进口汽车下调关税的预期影响,以及年中中美贸易摩擦频繁,我国对进口汽车关税态度不明朗,增加了多方观望情绪。二是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退出,影响了部分即时消费需求。三是城市建设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汽车消费。四是汽车消费经过几年的高速增长后逐渐趋于饱和,新型出行模式(如各类叫车平台)给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的出行选择。

(六)农村消费潜力未得到释放,消费市场还待进一步开拓。虽然城镇市场是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主要力量,但是过去两年,乡村实现社零额增速一直高于城镇,呈现出了一片广阔的消费市场。而自今年开始,农村实现社零额增速放缓并逐渐低于城镇,乡村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商业服务基础差等制约因素越显突出,农村消费潜力未得到有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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