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5项公积金新政将实施

2015-09-19 10:15阅读:31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昨日下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信息称,为贯彻落实国家部委、省、市关于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调整贷款额度,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要求,特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进行5大调整。该政策自9月21日起正式执行。

最低首付款由30%降低至20%。降低了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执行基准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从原来的50%下调为40%,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不变。

调高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单职工35万,双职工70万。调高了二套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对拥有一套住房,无论贷款是否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调为单职工35万元,双职工70万元,执行统一的贷款额度标准。

提高借款人能获得的实际贷款额度。调整家庭还贷能力测算标准,提高了借款人能获得的实际贷款额度。将原来设置固定的还款能力系数测算家庭还款能力调整为用家庭收入扣除人均最低生活保障及家庭其他月负债还款额后,剩余部分均可用于还款的测算标准,提高了家庭还贷能力和借款人能获得的实际贷款额度。

受理三套房公贷。不受理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下调公贷合作楼盘保证金比例,首次从15%下调为10%。

再次下调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揭楼盘保证金比例。首次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合作的按揭楼盘开发企业,保证金比例从15%下调为10%;与公积金中心有过合作,信誉良好,需再次合作的按揭楼盘开发企业,保证金比例从10%下调为5%。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