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确温室气体控制目标

2015-09-10 09:28阅读:2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福建省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2015年度福建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二氧化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排放必须下降3%。 

《意见》要求,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节能降耗,增加森林碳汇。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推进节能量交易试点。推进钢铁、水泥、造纸、印染、合成氨等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能效、效益、环保、管理等全面对标。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工程,推进宁德、福清核电站建设,确保福清核电站2号机组安全投产,扎实推进漳州核电等项目前期工作。  

《意见》明确,落实资金保障,推进低碳发展试验试点。支持碳交易准备工作及应对气候变化其他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外资投入低碳技术研发、低碳产业发展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工程。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有序开展碳金融产品创新;扎实推进厦门、南平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积极探索具有本地区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意见》指出,要开展全社会低碳行动。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加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设施低碳化改造,推进低碳理念进机关、校园、场馆。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宣传引导。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