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立医院或取消药品加成

2015-08-28 10:58阅读:8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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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明确近期医改目标和任务。根据《工作安排》,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范围,积极推进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药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加成为重点的综合改革试点。要完善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巩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成果,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同时,要加快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手术、诊疗和中医服务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选择部分公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工作安排》要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要稳定在97%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新农合分别达到72%和77%以上。要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

《工作安排》提出,要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大力推进基层契约式服务,实现县(市、区)签约服务全覆盖。扩大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完善医保支付向基层倾斜政策,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加快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县级医院参与大型医院组建的医疗联合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医疗联合体均达到100%。

同时,要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规定配备使用药品。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工作安排》要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40元,农村地区增量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项目绩效考核,探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

此外,根据《工作安排》,省级将选择2家医院为网络医疗服务诊疗中心,各市(州)选择1家三级综合医院开展网络医疗服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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