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车牌拍卖细则出炉 使用需满三年

2014-10-28 09:53阅读:4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昨日,上海市交通委发布消息称,按照“自用为主、规范流转”的原则,11月起,个人和单位经拍卖取得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并启用已满三年的,可凭相关材料办理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委托拍卖(拍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手续。持有人一经签订委托拍卖协议,不得撤销委托,并自委托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

此外,11月起,上海市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纳入机动车额度拍卖平台统一管理,以规范在用客车额度流转过程,使在用客车额度流转价格等信息更为透明、公平、公正。据了解,个人和单位经拍卖取得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并启用已满三年的,可于每月25日前办理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委托拍卖手续,并按委托拍卖的额度性质在次月的个人和单位额度拍卖场次中进行拍卖。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