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促进就业成效显著 城镇失业率保持稳定

2009-03-12 11:54阅读:105

作者 : 千讯   来源 / 福建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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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福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加强失业调控,继续保持了就业局势稳定,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镇就业总量继续扩大
 
  2008年,在多项扶持政策措施引导下,福建省城镇就业人数继续增加,就业态势基本稳定。据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末,福建省城镇从业人员达到731.71万人,比上年增加58.45万人,增长8.7%。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468.38万人,增加17.89万人;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263.33万人,增加40.56万人。
 
  (一)私营经济就业发挥较大作用
 
  2008年,福建省各地工商部门采取下放登记管理权限、取消“两费”、降低开业门槛等多项服务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私营经济发展,私营企业数量增加,就业规模迅速扩大。据工商部门统计,截至2008年末,福建省城镇私营企业数达到16.75万户,比上年末增加3.24万个,增长23.0%;注册资金400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6.2%。私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为增加就业发挥了较大作用。年末福建省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数达到182.6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20万人,增长16.7%
 
  (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增加
 
  面对日益严峻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局势,省委省政府将2008年作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年”,大力开展以求职服务为主体的就业服务活动,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生产一线就业,着力开拓毕业生就业新渠道。2008年,除办好各种招聘会和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加快百家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有计划地组织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等措施外,还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组织有创业愿望的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援助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多渠道促进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2008年前三季度,福建省城镇单位新录用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6.88万人,同比增加0.43万人,其中86.0%为企业录用。
 
  (三)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稳定
 
  各地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扩大税费减免、提高职业介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超额完成了再就业任务。据劳动保障部门统计,2008年福建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8.40万人,比上年增加0.40万人,完成全年任务105.2%;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5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114.0%,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3.3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138.3%;城镇登记失业率3.86%,已连续多年控制在4.0%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7.20万人,完成年度目标118.0%;援助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人数3.80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8.6%
 
  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继续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促进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工作重心下移到社区、村一级,同时摸清基层劳动力资源和用工底数,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相关基础信息,让更多劳动者得到就业机会,减少失业,20087月,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基础工作、基层组织和基本能力)工作的意见》,加快了各地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截至2008年底,福建省97%以上街道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二)加快发展职业介绍服务机构
 
  随着劳动力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确立,通过市场双向选择,企业的用人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同市场接轨。目前,除部队转业干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人员外,所有劳动者已全部进入劳动力市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初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型并存的就业服务体系。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设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专门的就业服务窗口,对登记求职的各类人员实行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服务。
 
  (三)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主要有: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为进城求职的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在非公经济比较发达、民营企业比较集中、用工需求量大的地区召开“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求职帮助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有效促进了困难人员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加快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
 
  自高校扩招以来,福建高校毕业生从2003年的近5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近20万人,加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08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达到34万人,就业压力迅速增大。为缓解毕业生就业难,福建从2006年开始探索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组织企业提供工作岗位,有计划地让待业的毕业生进入企业进行见习,目前已有58家企事业单位应征成为省级见习基地。截至2008年末,福建省共有6000多名毕业生得到见习机会,其中大部分毕业生见习后被见习单位录用。2009年福建将再新建一批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使总数达到120家,同时发挥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设区市建立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三、用工行为不断规范
 
  20081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与员工之间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之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增强了劳动者劳动合同意识和维权意识。2008年前三季度,福建省企业员工补签劳动合同人数61.90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8.2%;截至第三季度末,福建省企业在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481.13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88.7%2008年前三季度福建省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受理数1.04万件,比上年同期增长82.9%
 
  四、应关注的问题
 
  尽管福建就业态势继续保持基本稳定,但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情况下,福建就业压力也越来越大。
 
  (一)求职人数明显增加
 
  200811月福州市举办的一场人才交流会,求职者挤满招聘会现场,但招聘的企业比上年同期减少40%;厦门市就业招聘大厅2008年第四季度每天求职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第四季度福建省劳动力市场求职登记人数增量是岗位需求增量的10倍,为多年来未见。在企业用工变化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福建部分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加工企业出现减员。根据2008年末对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农民工分布较集中的16家劳动密集型的鞋革、电子等港澳台独资或合资制造企业调查结果表明,有142008年平均减员幅度20.8%,其中第四季度被减员的农民工占87.5%
 
  (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仍难
 
  高校“扩招”后,福建省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经从2000年不到10%提高到200820%以上。随着招生人数的扩大,每年毕业生人数也逐年增加,2008年高校毕业生人数是2003年的4倍,加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08年福建大中专毕业生人数达到34万人,而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对高端岗位不足,使得就业竞争非常激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度越来越大,搞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异常艰巨。
 
  (三)企业人力成本增大
 
  《劳动合同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作为签订合同的必备条款。这对那些过去长期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来说,落实这一规定将增加工资成本。《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劳动者辞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便可辞职,而且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企业认为这增加了企业用工管理难度。由此,企业为规避用工风险,也为了减少人力成本支出,在用工方面会更加谨慎,普通职工有可能被整合辞退。
 
  五、促进就业发展的建议
 
  面对在金融危机下越来越大的就业压力,在当前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形势下,福建省各级各部门应从构建和谐海西的高度出发,继续突出就业工作,将促进就业作为扩大内需、帮助企业应对危机的重要内容来抓。在促进就业工作中,要将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农民工转移就业作为重点,切实化解就业压力。
 
  (一)突出发展第三产业
 
  经济发展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但经济增长能否拉动就业同步扩大,却与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人力资源开发情况等紧密相关。改革开放30年,福建发挥了低成本劳动力的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不仅使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同时也带动了大量有效就业的增加。目前,福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已超过3000美元,整体上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工业发展相对较快,但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不到三分之一,比重不仅低于广东、浙江等沿海省市,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今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要积极发展就业弹性高的第三产业,特别是贸易业、金融业、居民生活服务业等门类广泛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大幅度地提高其就业比重。
 
  (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创业是最积极的一种就业形式,同时还具有就业的“倍增效应”。劳动者在创业的时候,不但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还可以通过合伙创业、组建公司等方式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创业主体。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在税费优惠、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经营场地、工商管理等方面给创业者提供更多的方便,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和风险,营造鼓励开展各种类型的创业活动。
 
  (三)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相对自然资源和资本、技术而言,人力资源最具比较优势。无论从近期还是长远看,开发人力资源,实施人才战略,是提高福建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和扩大就业的主要手段。现行的教育体制还跟不上形势发展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因此,要以新的发展观、教育观和人才观来加快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以市场为导向,确定人才培养目标。高校和高职类教育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尽量贴近海西建设需求,“按需生产”。可成立由企业界人士、行政部门领导、教师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社会需求,以此作为学校教学改革的根据。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实行更加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政策,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四)积极统筹城乡就业
 
  从福建经济社会城乡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在搞好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从体制、政策和工作体系入手,建设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为此,各地要把制定和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就业,作为推动海峡西岸城乡统筹综合试验区建设重要任务,对城镇人员的就业再就业与失地农民的就业,以及本地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和外地农民工的就业进行统筹安排。要从财力上,人员安排上支持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信息、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转移就业提供有效服务。
 
  (五)完善就业监测制度
 
  由于现行的劳动就业统计制度在统计范围和指标体系尚不能很好反映实际的就业状况,必须进行改革,要把就业统计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抓紧研究建立规范、统一,能够反映当今社会就业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和劳动力市场供求预警制度,充分利用详实的统计数据,从供求总量、供求结构、时空布局、价格变化等方面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预警情况,督促各地及时地制定相应的预案,把失业可能引起的社会心理震荡化解在萌芽状态,减轻失业带来的不安定因素,维持社会的公平、公正与和谐,为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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