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资源税若不调整特别收益金会对企业发展非常不利

2011-05-05 08:19阅读:50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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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源税框架中,未来油气资源税的改革力度将加大,煤炭资源税征收的力度则较业内预料的要小。

据了解,近日一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简称《条例》)称,未来油气资源税的改革力度将加大,煤炭资源税征收的力度则较业内预料的要小。

财政部去年5月20日公布的《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宣布,新疆的油气资源税从去年6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当时,业内普遍认为,改革全面推广后的油气资源税税率也将定在5%。但修订后的《条例》却将油气资源税税率定为5%-10%,力度再次加大。

油气资源税提高,中国石油(11.42,-0.04,-0.35%)、中国石化(8.46,-0.01,-0.12%)将直接受到影响。交银国际油气分析师贺炜测算,如果按国际油价100美元、资源税率10%测算,则每吨原油的资源税可高达500元。

中石油集团一位高层表示,如果仅改革资源税,不调整特别收益金的话,对企业发展会非常不利。

贺炜表示,石油行业已没必要再加税,因目前的税负已经很重,而开采成本又越来越高,已接近每桶40美元。

修订后的《条例》显示,未来煤炭资源税仍按从量定额征收,定额也只是小幅提高,从原先的每吨0.3元—5元提升为每吨0.3元—8元,这与业界原先的预期截然不同。业内人士称,此举或为缓解煤电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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