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培训机构乱象丛生

2019-04-07 11:33阅读:161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教育部在2017年发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就提到,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在家里或者送到私塾、国学班等机构去学习,是和义务教育法相抵触的。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具有强制性。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教育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这些教育机构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很难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这对孩子一生的成长是很不利的。家长想让孩子多学一点国学和送到学校上学并不矛盾。

新的课程改革非常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新编教材到2019年要全覆盖,在新的教材当中进一步充实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篇目。如果觉得还不够,业余时间可以到一些机构去学习一下,但这只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不能替代正规的学校教育。

与2017年的通知对比,今年的通知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大大加强,不仅将相关规定提升到第一条,措辞也从“高度关注”变成了“严厉查处”。同时也明确提出,父母等法定监护人的行为“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谈及传统文化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关系,可以兼顾发展,比如让孩子在家练习书法,习中国画,弹古筝,既可愉悦身心,又可以与义务教育相结合。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