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流域跨省生态补偿已走过6年

2018-11-20 08:10阅读:8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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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起,在财政部、原环保部指导下,皖浙两省开展了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两轮试点,每轮试点为期3年,涉及上游的黄山市、宣城市绩溪县和下游的杭州市淳安县。这是国内首次探索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2012年至2017年,我们圆满完成了两轮试点任务,累计投入资金126亿元,其中试点补助资金35.8亿元。新安江流域总体质为优并稳定向好,跨省界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千岛湖湖体水质实现与上游来水同步改善。上个月,皖浙两省又正式续约,第三轮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今年4月根据皖浙两省联合监测数据,2012~2017年,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水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新安江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千岛湖湖体水质总体稳定保持为Ⅰ类,营养状态指数由中营养变为贫营养,与新安江上游水质变化趋势保持一致。

在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中,我们把保护修复生态作为首要任务,着力构筑绿色生态屏障。突出工程措施,总投资30亿元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控制性工程——月潭水库即将竣工,完成新安江上游16条主要河道综合整治,疏浚和治理河道123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0多平方公里。

同时,在防控产业污染方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不上一个污染项目,累计关停淘汰企业170多家,整体搬迁90多家,拒绝污染项目180多个、投资规模达180亿元,优化升级项目510多个,投入60亿元打造供热、脱盐、治污“三集中”的循环经济园区。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借鉴“新安江模式”,推动开展流域上下游保护治理和生态补偿工作。下一步将拓宽补偿方式,推动从资金补偿向综合发展补偿转变,从单纯“输血”向综合“造血”转变。拓宽补偿手段,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生态保护市场,探索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和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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