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领跑者制度即将实施

2015-08-18 01:55阅读:5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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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节能“领跑者”制度后,又一“领跑者”制度紧随而至。2015年6月2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四大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与节能“领跑者”制度类似,环保(环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领跑者”制度实施的基本思路也是采取企业自愿申请模式,通过制定环保“领跑者”指标、发布环保“领跑者”名单的模式,对环保“领跑者”给予适当政策激励,以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从《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产品环保水平须达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标准这一基本要求中,《电器》记者解读出,能够入围的家电仅可能是冰箱、空调、洗衣机、吸尘器、太阳能热水器。因为目前《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近百项产品的系列标准中,涉及家电的标准仅有5项,即HJ/T 236-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 2535-201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HJ 2514-201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吸尘器》、HJ/T 308-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HJ/T 363-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除了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环保“领跑者”制度其他的基本要求包括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注重产品环境友好设计,采用高效的清洁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全生命周期污染排放较低;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性能优良,达到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生产企业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领跑者”产品在主流销售渠道正常供货。

此外,《实施方案》还指出,环保“领跑者”遴选和发布工作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每年遴选和发布一次。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拟开展环保“领跑者”产品名录,并将具体要求在公众媒体上公开。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自愿申报,按照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确定环保“领跑者”名单。入围产品的生产企业可在产品明显位置或包装上使用环保“领跑者”标志,在品牌宣传、产品营销中使用环保“领跑者”标志。

对于环保“领跑者”的激励政策,《实施方案》中写明,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给予环保“领跑者”名誉奖励和适当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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