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拐卖儿童该不该判死刑?

2015-06-18 02:26阅读:51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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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个关于“人贩子应不应该判死刑”的话题在微信朋友圈蔓延,经过十几个小时持续发酵,转载或评论该话题的网民不计其数,大家纷纷留言表达自己的看法。拐卖人口导致一个家庭的破碎,人贩子令人深恶痛绝。但对于人贩子的惩罚是不是应该判处死刑也是众说纷纭。

《亲爱的》原型孙海洋:对人贩子和买家恨之入骨

孙海洋是电影《亲爱的》中的原型之一,提到拐卖小孩,他的声音激动起来:“买家要判刑!人贩子要死刑!我特别支持。”8年前他的儿子孙卓被人贩拐走,至今杳无音讯。对人贩子的恨,没有人能比他更深。“只要有人找我,我就会跟他说我儿子丢了的事,这么多年一遍遍揭开自己的伤疤,为了别人可以关注,可以帮我一起找。”

“我对人贩子恨之入骨,对买家也不能原谅。”看到网络上发起的“呼吁人贩子死刑”的声音,孙海洋说自己绝对支持,希望通过量刑的加重打击猖狂的儿童拐卖现象。

微博打拐名人邓飞:反对对拐孩子者一律死刑

微博打拐发起人邓飞也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他表示,他的微博打拐团队在4年打拐实践中了解到,中国儿童拐卖是一个系统而复杂问题,它的表象是拐卖,它的背后是诸多问题:譬如城市人群不孕不育增长,计生政策和家族传承,譬如养老忧虑失独痛苦等等。

邓飞表示:“我理解呼吁死刑者的愤怒,我也同意加码对拐孩子者惩罚,并开始惩罚买孩子者,遏止买卖市场,但反对对拐孩子者一律死刑。处死刑有法律流程,死刑也从来不是问题根本解决方法。”对于此次的刷屏式转发,他认为网友不应简单粗暴,也不应做口炮,人云亦云,独立冷静才能找到儿童拐卖问题症结,对症下药。

幼儿妈妈:同一立场两种观点

家住南山的林文宁女士是一位年轻妈妈,半年前喜获第二个宝贝女儿。“人贩子必须判死刑,一定要严惩!”林女士表示,作为一位母亲,自己对人贩子的卑劣行为深恶痛绝。虽然人贩子没有杀人,但是丢失孩子对一个家庭的伤害一辈子不会愈合。同时,林女士建议给每位孩子采集指纹和DNA,建立全国联网档案,对于人贩子,不论男女老少,应直接判死刑,不得减缓、不得保外就医等。

网友:压倒性支持人贩子判死刑

此外,在两大主流微博上发现,超过9成网友支持人贩子判死刑。微博实名认证用户、知名女诗人赵丽华说:“彻底杜绝拐卖儿童犯罪,没别的办法,两招奏效:第一、人贩子必须死刑。第二、任何一个地区儿童丢失超10例,当地公安局长以渎职罪查处。”另外一位微博实名认证用户、香港艺人张智霖直言支持死刑。

与此同时,也有网友呼吁家长要加强对小孩的保护以及看管力度,不能轻信他人,更不能随意向他人透漏小孩的信息以及行踪。“在小孩懂事的阶段,要让小孩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律师说法:莫用感性思维思考理性规定

面对汹涌民意,深圳某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介绍:“刑法中有明确规定,拐卖儿童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视情况可以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使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处死刑。”网民的转发不理性,刑法中对人贩的量刑从5年到死刑不等,这里面已经包含了死刑,如果凡是人贩子都需要死刑,这变成了“同态复仇式”的偏激做法。

赵律师表示,用感性的思维去思考理性的规定显然是有偏差的。他以故意杀人罪举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的情节相比较更为严重一些,但量刑也分轻重,所以不赞同人贩子一律判死刑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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