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日正式发文调整存贷比口径

2015-01-15 04:26阅读:2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央行调统司司长盛松成今日透露,央行今天刚刚下发文件《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和贷款口径的通知》,修订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口径。

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类统计。将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纳入“各项贷款”口径。

客户保证金,以往不计入各项存款,但按目前的口径,计入“各项存款”。再比如,商业银行借给金融租赁公司,原来不计入贷款,但按照新口径要计入“各项贷款”。

盛松成表示,做出以上调整,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1、逐步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个人和企业给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贷款,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其性质是一样的。存款类金融机构给个人和企业的贷款,与存款类金融机构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实际上性质是一样的。

2、保证统计口径的准确性。近年,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已成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的重要来源。在2011年10月份时,我们就已经对M2进行了修正,对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已经放到M2当中了。

3、提高货币政策时效性。口径调整前,存款和贷款变化有时比较快。比如前段时间,储蓄存款减少了,但同时客户保证金增加了,但实际上这部分资金还是在银行。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