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15年底前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

2014-10-22 03:27阅读:2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为实现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稳定供应,国家发改委联合能源局周三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指出在2015年底前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时,同步建立阶梯价格制度。

发改委称,今年以来,中国天然气(天然气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供需形势总体平稳。但冬季高峰期矛盾仍然突出,保供难度较大。今年以来,国内天然气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居民、采暖等刚性需求占比不断提高,工业用气冬季压减空间十分有限。与此同时,管道进口及煤制气等资源供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海上天然气和进口LNG市场消纳困难。

发改委预计,计今冬明春我国天然气供需总体偏紧,华北、西北等部分地区高峰时段矛盾突出。如遇持续低温天气,形势将更趋严峻。

针对现有情况,发改委明确要求,要深挖潜力,千方百计增加资源供应。保持现有气田满负荷生产、加快新区建设步伐、减少损耗和自用、稳定管道气进口、统筹利用非常规资源、盘活进口LNG等富裕资源。

通知再提落实天然气调价政策,要求各地按照《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及时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尽早出台疏导方案和配套措施,争取冬季用气高峰前实施到位。鼓励各地在终端消费环节推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政策,促进移峰填谷和节约用气,缓解供需矛盾。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4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