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用户起诉夏普生产商称电视存在设计缺陷问题,今天,夏普回应称,产品有合格证且安全,用户拆机行为不符合机器的安全操作规范,若据此而将产品责任归咎于生产商,不公平不合理。
薛先生因装修新房分别于2017年7月在京东网站购买一台售价为2999元的夏普LCD-50NX100A(下称50寸)电视机一台,8月购买售价为1988元夏普LCD-45SF460A电视机(下称45寸)一台,在被安装人员告知50寸电视可拆解电视自行安装WiFi模块后。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电视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薛先生在拆机电视的过程中发现50寸电视存在设计缺陷,遂即将两台电视送往第三方机构信测公司检测,发现两台产品均不合格。就此将夏普电视生产商烟台富达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诉上法院,要求退换电视机费用、检测等费用。
在上周末,薛先生以个人名义在北京召开了一次发布会,向在场几家媒体宣告将夏普电视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