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集团在设立营销、财务、物流、科技四大体系运作平台基础上,挂牌成立销售公司,并于当年7月运行。销售公司成立时,山西汾酒出资360万元持有60%股份;汾酒集团出资240万元持有40%股份。2012年,销售公司进行股权调整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8000万元。其中,山西汾酒出资7200万元,持股比例为90%;汾酒集团出资额为8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酒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此次汾酒集团向山西汾酒转让销售公司10%股权后,山西汾酒将持有销售公司100%股权。2016年-2018年,销售公司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8.90亿元、52.18亿元、71.7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43亿元、4.92亿元、7.56亿元。2019年1月-9月,销售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为71.47亿元,净利润为8.52亿元。
山西汾酒表示,对汾酒销售公司绝对控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厚山西汾酒未来几年的每股收益。同时,为进一步减少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提高白酒产能,山西汾酒拟支付现金1.97亿元收购汾酒集团所持的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青酒厂100%股权。
汾青酒厂主要产品有杏花村福酒系列、杏花世家酒系列等,同时负责生产白酒的包装纸箱。2016年-2018年,汾青酒厂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3亿元、2.80亿元、2.2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9.16万元、348.52万元、1024.73万元。2019年1月-9月,汾青酒厂的营业收入为1.71亿元,净利润为944.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