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化妆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
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此前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如今,高档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税率降低了一半。
化妆品消费税迎来重大改革。其中普通化妆品取消征收消费税,高档化妆品税率从30%降到15%。专家分析,随着税率下调,未来化妆品降价已成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