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已成定局

2014-11-26 04:36阅读:5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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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称国家发改委已就药价改革方案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了征求意见稿,欲全面放开药品价格。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原司长李镭在昨日召开的第26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明确表示,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已成定局。

针对“药价放开,是忧是喜”这一话题,与会的政商学界代表阐述了各自的观点。中国医药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药品(药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价格不会彻底放开,“最高限价放开是发改委职责范围内的放开,所以要全面看待。”于明德同时强调,支付价势在必行,“总的来说,让市场来决定药品的价格,比政府管制要好很多很多,市场一定会在公平和效率中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

广东天普药业首席执行官李翰明认为,企业提高效率、控制成本,药价自然会往下走。“目前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控制价格的手段和主体在哪里,应该由什么部门管理,这才是关键。现在讨论药价放开对企业的影响,我认为太早了。”

医保支付价格作为药价改革的重要环节,亦成为与会人士关注的焦点。据了解,目前地方改革中存在三明、重庆两种模式。三明以招标最低价确定医保支付价,重庆倾向于建立高中低三种支付价。超出支付价部分,三明模式由患者自行承担,重庆模式则由医院承担。

于明德认为三明模式不合理,重庆模式趋近合理。“至于超了以后是医院和社保共同承担,还是医院承担一小部分,我就不知道了。重庆方案既不高又不低,大量取中就比较接近合理。”

亚宝药业集团董事长任武贤在谈到重庆模式中超出支付价的费用由医院承担时则直言:“如果我是院长,哪位医生敢开高价药,我就直接开了他。”

李镭则表示,药品价格总体上很难上涨。“首先是医院用药,由于地方招标价格的限制,其价格在挂网竞价时就以充分竞争。其次是社会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也难以涨价,因为它的售价如果高于医院的话,将失去优势。涨价对其来讲是短视行为。再者,医保支付价格也是一大限制因素。第四,专利药和独家品种由于建立了谈判机制,它们的价格也无法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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